為了確保校園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進一步規范校園車輛停放與管理,打造平安、和諧、有序的校園環境,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研究,現將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校內外入校園車輛,按規定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要求車頭朝外或前(車前進的方向),不得隨意停放。
二、校外人員需駕車進入校園的,請先到學院門衛室登記和閱讀本規定,并在本規定上簽字,經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三、保衛處是學院車輛停放管理的職能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校園內車輛停放情況進行督查。對不按規定停車的,按100元/次處罰;對停放在人行道或碾壓路沿石、花壇的,按200元/次處罰。校內人員違規停車的,除按上述標準處罰外,還將在學院各工作群通報。
四、教職員工校園內違停車輛情況將納入相應部門的綜治考評。
五、本規定自2021年3月20日起執行。
益陽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