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查辦你單位飼料辦主任程某違紀案中發現存在違反有關規定破壞營商環境等問題,建議舉一反三,認真自查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服務活動中是否還存在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刁難企業、吃拿卡要等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并立即整改落實……。”近日,資陽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收到一份來自區紀委“辣味十足”的紀律檢查建議書。
這一紙紀律檢查建議書是源于一次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線索。
2021年1月,資陽區紀委收到區委巡察組移交的“反映程某涉嫌違反廉潔紀律、涉嫌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線索。隨即成立初核組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據調查,2020年2月至3月,因新冠疫情防控和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需要,資陽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黨組決定由飼料辦主任程某帶隊,安排6名工作人員到兩個飼料公司進行防疫值班。
“當時防疫值班很辛苦,我們冒著很大的風險,所以我想給自己還有值班的同志解決一些‘交通費’。”值班結束后,程某動了小心思。
于是,程某在未經相關領導同意,也未與值班人員商量的情況下,私自以新冠疫情防控值班“交通費”的名義,分別向兩家企業收取了6920元費用,共計13840元。
“去年三月末的一天,程某來找我,提出想讓公司提供點補助給值班的幾人。他既然提出來了,還是我們的主管單位,我們也不好拒絕。經公司領導同意,以80元一天的標準,共計6920元轉賬給了他。”某企業工作人員回憶道。
“我給他們6個人加起來發了近五千,因為我天天去值班了,而且我兩個廠都去了,所以我給自己安排了5000多元,剩下的3000多元被我請客吃飯用掉了。”程某收到錢后,以每天值班50元的標準,給4名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了800元,給另兩名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了850元,共計發放4900元,剩余8940元都落入自己口袋里去了。
2021年3月,程某聽到風聲,預感事情可能會敗露,就趕緊想辦法補救,向當時發了“交通補貼”的同事要回了這筆錢,打算填回去過關。
“當時程某給我錢的時候我是不知情的,我以為800元值班補貼是從單位報銷的。直到前幾天,他在辦公室當面問我要回錢時,我才知道他是找企業拿的,就給他了。”值班的同事說道。
“我一方面是為集體、為單位,不想給局里增加財務壓力,另一方面又想給辛苦值班的同事解決一些費用,所以,我才會去找企業要錢。”
“那你自己拿好處沒呢?”
對于紀委辦案人員的問話,程某剛開始時還有些“委屈”,口口聲聲說是“一心為公,為同事”,但是辦案人員很快戳中問題的關鍵。
2021年4月,經資陽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程某進行立案審查。隨后,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調離工作崗位, 6名值班人員被談話提醒,違紀資金收繳后返還給了企業。
工作人員為管理服務單位解決問題,這是分內工作,是正常履職。程某索要“交通費”的行為,就是將服務群眾的義務當做管理群眾的特權,將公共權力異化為管理者的私權,在企業和老百姓中造成不良影響,破壞了營商環境。受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的發展本來就比較困難,作為公職人員要吸取本案的教訓,以積極主動的姿態,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切不可利用職權謀取私利。